关于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促进法》的议案
来源: 时间:2015-03-18 00:00:00 编辑:胡文生

案由:
当前,由于城乡家庭生活垃圾种类繁多,数量日益增加,加上城乡居民普遍缺乏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多数城市和绝大多数农村现在还没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从而造成了城乡居民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垃圾处理单位将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的不合理情形。生活垃圾的一并丢弃和混合处理,不仅严重浪费可再生资源,而且造成严重的电子垃圾、塑料垃圾污染,威胁城乡居民的生命和健康。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促进法》列入国家立法规划。
案据:
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现实需要。一方面造成金属、纸张、衣物等可再生资源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也造成很多手机电池、塑料制品等有毒、有害的物质大量排放环境,渗入我们生存的土壤、水源和空气之中,从而造成多种疾病发生,严重威胁城乡居民生命和健康安全。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障城乡居民生命和健康安全,亟待立法机关尽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促进法》,依法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事业健康发展。从法律法规方面来看,《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规不仅过于抽象,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已经严重滞后于社会现实,无法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问题。因此,《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促进法》立法迫在眉睫。
方案:
通过立法,明确以下问题,以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为有法可依,依法培育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良好习惯,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1.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立法目的;2.编制生活垃圾的科学分类;3.依法划分政府、社会和居民个人责任;4.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5.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政府资金管理制度;6. 构建“顶层设计与基层广泛参与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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