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黄山市委副主委叶莉建议尽快修订完善《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
来源: 时间:2009-02-23 09:36:57 编辑:
农工党黄山市委副主委叶莉荣反映:《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颁布已经十几年了,随着时间推移,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凸现,尤其是国务院批准建立徽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以后,古民居保护的意义和责任更加重大,因此建议安徽省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对《保护条例》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
为此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着重加强对《保护条例》的修订和完善。
1、《保护条例》着力于关注没有被列入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尽可能充分考虑到古民居所有者的切身利益。制定切实可行且具有可操作性保护办法,从而使古民居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2、在《保护条例》中建议增加古民居及其建筑构件合法流通条款,规范古民居及其构件合法买卖的程序。从而杜绝盗窃和非法买卖屡禁不止的现象。
3、尽管《保护条例》赋予了文物部门对走私、盗窃和违法买卖古民居构建、附属文物的处罚权力,文物部门也有文物行政执法证,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支持独立执行处罚权的法律依据。修改后的《保护条例》需要增设相应的执法程序。
4、2008年初,国务院批准建立跨省域的徽州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从这个意义上说,皖南古民居实际已经超越了本省范畴,因此,建议争取将古民居保护纳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使之成为国家级的法律法规,使得古民居保护工作可以更广泛地得到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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