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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关于以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推动乡村经营的提案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统筹推进乡镇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更是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国在乡村建设阶段取得了巨大成效,尤其农民在生态环境、移风易俗、文化服务、智慧治理等方面获得感较强。但从乡村建设转向乡村经营,普遍面临三大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收入增长不足、农村集体经济活力不强。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农民收入增长不足,近八成受访村庄的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0万元,近七成村民对集体经济收入分红不满意。乡村经营推动现况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的乡村振兴、基层善治尚有较大差距。

二是民主法治制度不完善,农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地位不彰显。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缺乏基层治理要素的统筹规划,组织监督机制缺失,集体资产管理分配机制不健全,多主体参与的权责关系不清晰,上下级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边界和管理问题没有解决。村干部对农民在乡村治理与乡村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导致六成受访农民对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足。

三是治理模式创新碎片化,技术赋能缺乏整合。在党和国家的倡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以技术赋能推动基层治理模式创新。但在一些地区出现了模式创新与地区发展规划、主导产业脱节的问题,或者对先进示范经验存在生搬硬套、片面应用的情况。数字平台繁多、数字工具频繁迭代严重影响群众对技术治理的信任度,亟须从提升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性出发,加强统筹。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以多元共治为框架,凝聚乡村治理大合力。完善建立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制度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结构,必须坚持党委的核心领导和政府的正确引导和管理,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打破主体之间的“隔阂”,进而建立健全主体间的协同机制,实现各类主体的有效参与和治理过程的协同有序,最终取得理想的共治效果。

二是基于共同富裕目标,以集体经济为核心,构建乡村经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架构下的乡村经营,要通过搭建开放式、创新性的市场化运营平台,构建政策、技术、组织诸发展要素相结合的公共服务政策工具组合,将乡村资源禀赋与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效能,推动乡村建设走向以提高农民收入为重心的乡村经营。要探索建立村集体与村民资源高效整合的整村运营模式,打造防范新产业新业态与农民收入增长脱钩的组织屏障,不断深化村民和社群之间的劳动合作、资产合作、金融合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双赢。

三是秉持四化并联和叠加式发展新理念,以数字技术为依托,推进智慧治理。将智能技术广泛应用到公共治理领域,实现智能、精准、高效的智慧治理,既需要基于全方位分析规划的“数字方案”,为解决“政府监管难”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提供纵向搭建县乡村多级工作平台,横向整合民政、卫健、人社、组织、综治、交通等多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的“数字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还需要打造全域覆盖、全时感知、全效管理的全流程闭环“智慧村居”系统,全面构建了基层社会治理“八个一”,即“人员信息一键即查、群众诉求一键上报、辖区情况一键显示、基本生活保障一键控制、矛盾问题一键跟踪、政策通知一键下发、各类信息一键分享、政府部门一键对接”工作模式。针对许多村民不是不想用而是不会用的数字赋能现状,充分运用信息化不断创新的快速联通功能和巨大溢出效应,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加速推进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