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护理员已成为我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辅助力量,提高其发展前景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健康中国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医疗护理员行业快速发展,但在支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仍显得单薄无力,与人民不断增长的健康照护需求不匹配,主要问题有:
一是医疗护理员与民政、商务等部门的护理照料类职业存在多方面重叠。护理照料类职业涉及民政、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归类了9种职业,其中医疗护理员除了工作场景与养老护理员、保育师、孤残儿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健康照护师、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等不同外,照护工作内容并无明显差别。
二是医疗护理员职业定位过低。一方面,医疗护理员的职业定位为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与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的发展前景差距明显;另一方面,对比国外的照护行业发展,国内缺乏健全的法律支撑、层次分明的职业发展体系、合理的支付保障制度、较为集约的行业服务规范等发展要素。
三是医疗护理员来源渠道多、监管松、素质不高。医疗护理员可由其他类型护理员转变,但由于民政、商务等主管部门对应的行业服务标准、社会认同、职业教育、职业认证等方面与卫生健康部门存在差异,虽有国家层面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作为培训指导,各省市也出台配套文件支撑,但时常因为来源渠道多、部门牵扯多、人员流动大而导致服务监管难以下手,甚至产生医患矛盾。
为此,建议:
一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的医疗辅助服务人员4种职业和生活照料服务人员5种职业,新设职业健康照护专业,技术人员由卫生健康委主管、相关部门配合,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第一,明确健康照护专业发展情况。明确技术人员职业定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范畴等,以医院、社区、托育机构、养老机构、家庭等业务场景的实际需求为主要导向,科学划分从业条件、类别、等级、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建立职业技能职称体系,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和薪酬体系,制定工作标准、收费标准和从业人员待遇标准,促进我国健康照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开辟职业上升通道,使健康照护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年轻化、高素质化。制定健康照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划,建立引导医学院校护理、康复、养老护理、家政照护等相关专业的高职学生加入医院、养老机构、托育机构为主要场景的规定培训制度,强化继续教育、薪资保障、晋升途径等,促进健康照护专业队伍的年轻化。
第三,健全全国统一的标准化、同质化、持续化的培训教育制度和考核考评机制。强化对健康照护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化、同质化、持续化”培训和教育,强化其技能水平、工作安全和职业责任心。整合精简职业学校学生医疗护理各类证照数量,相关技能课程分类纳入必修、选修课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授予其分类分级的证照。
二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商务、教委、妇联等部委,推动《健康照护专业人员条例》出台。
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从立法层面为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健康照护师等照料服务从业人员呼吁,既加强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又保障其合法权益,提升职业前景。
三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医院照护聘用实施准则》,厘清权责,规范医院照护服务聘用体系。
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健康照护服务单位目录,重点明确“谁派出、谁监管”的责任关系,从照护队伍来源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及工作能力,打造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顺应市场经济体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