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一些地区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去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浙江要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要把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新兴产业中注重扩大就业容量,解决好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共同富裕是一个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面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转折点,我们仍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兜底救助和社会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尤其是再分配的保障性作用和第三次分配的补充性作用亟待加强。为此,建议:
一、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率先实现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可及。一是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长效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避免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二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切实降低人民群众住房负担。三是全面推动养老服务由救助型向普惠型转变,加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四是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综合干预体系和课后服务体系,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五是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定位,加快“三医”协同发展,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一是打破部门间、地域间的数据壁垒,整合不同行政机关负责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众多社会救助,以及司法机关负责的司法救助,打造全国统一的一体化救助平台。二是推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救助,实现不同救助措施的多跨协同、联动互通、一网通办。三是通过人工智能和数字化赋能,提高困难群众需求清单和救助部门服务清单的匹配度,主动发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救助类型、智能匹配救助措施、持续监测救助效果,实现流程高效化、救助智能化、效果最大化。
三、进一步构建与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现代慈善治理体系。一是推动慈善从过去的扶贫济困、救孤助残,拓展成为以助力共同富裕为目标,致力于提升后富人群的致富能力,化“输血式公益”为“造血式公益”,充分发挥好公益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作用。二是加强创新数字慈善助推全民向善,推动多元、健康和可持续的互联网公益慈善生态建设,实现慈善领域全程追踪、公开透明、智能分析和智慧监管,全面提高慈善的便利度、精准度和公信力。三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与《慈善法》配套的法律法规或者工作条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媒体、公众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对慈善组织的内外监督、财务资金的流向管理形成定期审查机制,提高慈善组织所募集资源的使用效率,推动慈善组织走向正规化、成熟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