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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委员: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 不断提高公众献血参与率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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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量、安全、持续的血液供应,是开展临床医疗救治和维护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理念的具体体现。自1998年《献血法》施行以来,我国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采供血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无偿献血队伍不断扩大、献血量持续增加、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据有关部门统计,2023年我国无偿献血近1700万人次,献血量2892.1万单位,虽呈上升态势,但增幅趋缓,献血率与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差距较大,总体血源不足,血供紧张状况依然存在。加之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纵深推进,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人民对高质量健康需求日益增加,新时代新征程无偿献血工作仍面临不少挑战:一是相关法律规定亟需修订完善。现行《献血法》已25年未修订,部分条文与当前实际情况不匹配,如《献血法》第二条规定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而WHO提倡为18~65周岁。又如《献血法》第九条规定献血者每次采血量200ml、最多不超过400ml,两次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实际上血液中代谢周期最长的红细胞为4个月,可根据人体血液循环和代谢的生理特点科学调整献血量和间隔。二是公众献血积极性普遍不高。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不够科普教育严重滞后,大多数人认为献血对身体健康有影响,存在认识误区,导致我国献血人群基本以党员干部、青年学生、解放军和医务人员为主,普通居民献血积极性整体不高。三是献血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政府缺乏统筹规划协调,没有明确的考核考评指标,习惯于按传统模式开展献血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力度不够,区域性、季节性、结构性用血压力长期存在,特别是一些医疗资源集中的地区,临床用血紧张短期难以缓解。为此建议:

第一,尽快启动《献血法》修订工作,增强无偿献血工作现代化法治保障能力。国家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应按照立法程序,尽快启动《献血法》修订工作,建立定期修改完善机制,以确保无偿献血的发展与我国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相适应,采供血服务保障水平与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增长幅度相适应,为我国献血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如,关于献血年龄可适当放宽到60周岁,采血量可动态调整为100ml~400ml,间隔期不少于4个月。

第二,广泛开展无偿献血科普宣教,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献血积极性。一方面,宣传、卫生、教育等部门应积极推动广播电视、网络视频各类宣传媒介加大对献血科普节目和公益广告的播放力度,积极开展献血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把献血科学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范围,从“娃娃”开始培养献血爱心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和奉献精神。另一方面,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借助传统节日、纪念日开展主题宣传和献血者关爱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更多人愿献血、献血、踊跃献血。

第三,创新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各级政府应成立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无偿献血作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其相关指标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单位评比等创先争优活动考核体系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国家卫健委应进一步健全完善血液应急保障预案和预警机制,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完善跨区域血液调配制度,健全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信息互联互通服务模式,打通区域之间、血站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藩篱,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让献血者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