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前进英才基金由鲍林春科教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农工党中青年党员出版学术著作、宣传学术成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人才培养服务。
第二条:申请基金资助的主要条件: 1、农工党中青年党员专家、学者,原则上在55周岁以内,在条件比较困难的基层单位、西部地区工作的党员专家、学者优先支持;2、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著作。
第三条:基金资助项目的类型
1、学术著作。在某一学科领域经过多年的系统研究而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在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基础理论著作。汇集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已有资料和成果,经过分析整理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或新颖体系,对科学发展、培养科技人才将发挥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应用技术著作。将已有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或总结生产实践中的技术和经验而撰写的可以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
4、社科文艺著作。在某一社会学科或文艺专业领域经过深入研究和长期实践,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学术著作,以及在抢救和整理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中,经过分析整理撰写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理论著作。
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包括:论文集、译著、再版著作、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
第四条:基金资助项目的规模。一般情况下每年资助10部学术著作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主要资助出版印制费用,一个项目的资助额原则上在5万元以内。如资金许可并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可以资助一些以宣传学术成果为目的的学术成果报告会、学术成果专版等。
第五条: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
1、申请人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须持有全体作者签署的委托书。
2、申请人须在已经完成全部书稿或大部分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
3、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没有得到其他方面的资助。
4、申请人在申请时,须附有两名具有教授、研究员、编审或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5、申请人填写《前进英才基金支持出版学术著作申请书》,并附相应支持材料,如书稿的“前言”和“目录”(章节目录),能反映书稿水平和特点的部分样稿,以及其他可反映作者水平的材料等。
6、申请书寄送前进英才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农工党中央研究室)。
第六条 基金资助项目的评议和遴选
1、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
2、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术著作送交相关专家评议和遴选,最后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每年的11月底前完成当年基金资助项目的评议和遴选工作。
3、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资助项目后,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依照统一的风格出版,在扉页标注“鲍林春科教基金会前进英才基金支持出版”字样。
第八条:《前进英才基金支持出版学术著作申请书》,可以在中国农工民主党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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