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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关于促进我国数据存力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重要生产要素,当前我国数据量呈指数级增长,数据流动加速,数据的需求规模决定了存力的规模,东数西迁、东数西算等国家战略也需要相匹配的数据存贮能力才能保障高质量发展。然而,我国数据存力发展还存在若干问题:

一是缺乏国家层面规划和相关指标,在数据“存得下”方面存在空白。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网信办《数字中国发展报告》和工信部《“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等规划中没有数据存力发展指标,工信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等规划中缺少数据存力发展规划和具体指标。

二是数据存力缺少行业标准,在数据存力发展“跟得上”方面存在不足。一方面在应对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大规模新数据应用场景和金融、医疗、交通等新行业方面的标准缺失;另一方面由于存储新介质、新产品、新框架、新技术、新协议层出不穷,标准跟进速度不够,缺乏规范和引导。因存力标准大部分来自国外,对标算力的芯片产业标准由国外掌控造成的不利局面,存力发展存在潜在风险。

三是数据存力软件主导权缺失,在“防得住”方面存在风险。国内广泛使用国外开源存储软件,存储主要开源社区、多数开源软件主导权均在美国,通过停止分享安全漏洞、关闭开源社区访问权限、修改开源许可协议、植入恶意代码等方式,可以进行精准打击,严重危害国家数据安全。如软件Ceph,在云计算、海量数据存储领域普遍使用,基于Ceph或者基于Ceph二次开发的产品占据分布式存储市场50%以上的份额,多数产品厂商对代码掌握程度有限。开源存储软件Lustre,主要应用在高性能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国内的国家超级计算中心、教育科研超算中心、能源勘探高性能计算中心等国家重点单位均有大量使用。

为此,建议:

一是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和加快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以存力规模、先进存力占比、数据灾备覆盖率等数据存力发展指标为牵引,尽快形成我国数据存储产业发展的顶层规划和具体目标,并将数据存力发展情况纳入数字中国、数字经济等国家层面的统计和考核指标。加快先进存力的开发与应用,提升我国在数据存储领域的国家竞争力。

二是在国家数字发展规划中,将“东数西存”作为一项重要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在保障东部必要存力前提下,结合国家既有战略,利用西部有利条件和已经形成的数据基础设施及条件,积极发展中国西部地区数据存力。结合国家算力中心布局和数据中心布局,以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和产生数字经济价值为导向,促进存力与算力结合,形成一批新型应用场景和新型应用示范项目。

三是加强规范和牵引,形成数据存力标准体系和标准替换。建议由工信部、国标委等部委牵头,成立存储产业标准化工作组,加强对互联互通的基础协议和接口、介质、物理规格、存储管理、能耗评估等热点领域、基础技术领域的标准研发和实施,形成集成标准,避免国外专利“陷阱”,打破国外厂商垄断,提出和规划我国存储产业标准化体系。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硬件标准、 软件标准)、产品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强化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

四是推进先进自主自研产品的应用,形成安全可信测评体系。在新型数据中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建设中鼓励使用先进自主自研存储产品,限制国外开源代码(Ceph、Lustre等)使用比例,构建漏洞扫描发现机制。建立软件产品安全可信测评体系,坚持标准制定与检测认证工作同步推进,确保标准出台后对存储产品市场秩序的实质影响力。积极推进具有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的存储认证机构的建设,降低安全漏洞风险、提升国内相关软件产业能力。

建议承办单位: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