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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昆委员:关于一体规划青藏高原新能源发展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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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守护好青藏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要努力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的发源地,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横跨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六个省区。青藏高原各省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在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工作卓有成效。以青海省为例,截至2024年末,全省清洁能源装机达6788.8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94.6%,新能源装机5144万千瓦,占比超70%,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西北地区光、风资源富集,可供建光伏、风力发电的土地较大,发展前景良好,由于可利用水电资源较少、水电站规模小,水电调峰能力严重不足,为满足电网安全运行需求不得不新建火电项目,不仅严重制约着风、光电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还影响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工作目标

水电资源充足的四川等西南地区受土地资源、日照时长等限制,风光利用率和电能转换效率远低于西北地区,发展风、光电潜力有限,用于平衡风光电能的绿色水电利用率较低;目前,西藏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已获核准,工程建成后西南水能发电能力会进一步提升,将带动周边太阳能风能资源开发,因此,很有必要从国家层面一体规划青藏高原新能源发展,通过建设跨省区水风光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深入推进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为此,建议

一、将建设青藏高原新能源生产基地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从国家层面一体规划青藏高原新能源发展。加快雅鲁藏布江等青藏高原水系水电开发,并提前规划调峰容量,将其电力产能优先用于青藏高原太阳能发展的调峰电力;选取青藏高原地区已建成水电站中条件较好的开展扩机增容建设,增加调峰容量,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深度挖掘现有水电站的调峰能力。依托“电力天路”青藏联网工程等通道,为西北光伏、风电基地远程调峰,建设跨省区水、风、光互补的新能源生产基地。同时,适度规划建设若干零碳片区和绿电占比80%以上的连片区域,加强能源品种之间、区域之间的协同互济,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绿电支持。

二、加快青藏高原电力工程建设进度,推动电网数字智能化。在青藏高原开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试点示范,统筹电力供应、运行安全和利用效率,结合新能源开发规模和布局,对青藏高原地区电网项目建设时序进行调整优化,提前推动与青藏高原新能源生产相关的电力建设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加快青藏联网工程扩容和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确保新能源项目与配套电网工程总体协调、动态匹配,缓解新能源接入与消纳问题。持续提升电网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构建专业级气象监测平台,形成系统和场站两级预测体系,切实提升新能源功率预测精度,推进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和省、地一体化自动发电控制系统的建设,加强跨区域、跨流域风光水火联合运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多级调度协同快速响应。

三、创新青藏高原新能源体系管理体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青藏高原清洁能源综合调度中心,打破大电网间的管理壁垒,实现西南省区水电和西北省区新能源联动调度,以体制、机制的突破促进青藏高原清洁能源大互补、大发展。建立健全水火风光多能互补利益共享机制,开展水电、火电扩机水火风光互补运行的利益共享机制、新能源差额收益转移支付机制和容量电价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研究,保证水电扩机和火电灵活性改造的经济性,优化光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和调峰火电调度运行,优先支持调峰电源企业参与“沙戈荒”基地建设和配置优质资源,提升水/火/光热电站参与调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