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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丽委员: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管理机制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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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电梯数量急剧增长,其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乘客的生活和工作体验电梯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受到大众高度关注

存在问题

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困难。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涉及生产企业、所有权人、维保企业等,不同程度存在责任划分不清、隐患防范意识不强各方互倚互靠乃至心存侥幸的现象。5年来,全国累计发生电梯事故117起,其中元器件老化钢丝绳磨损等日常维护漏洞和乘客不文明乘坐、超负荷运转等都是重要诱因。对监督管理重视不够日常维护不到位、业主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的现实存在,导致电梯安全风险难以真正降低到可控范围。

安全风险压力持续加大。老旧电梯数量正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增长老旧电梯困人事件远高于平均值。以宁夏为例,2024年万台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数为181起万台老旧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数为272起,高于万台电梯困人事件数50.3%。15天进行1次的固定维护保养周期,难以满足商场、写字楼、高层住户楼房等高负荷电梯的损耗维保需求,易留下安全隐患

(三)维护保养力量良莠不齐。电梯维保企业主要有制造厂家的分公司专门电梯维保公司物业公司设立的维保公司小规模电梯维保公司其中,前类电梯维保企业相比而言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规范维保质量较好类电梯维保企业业务量少、服务价格低、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维保质量不高,难以有效消除隐患。以宁夏为例,小规模电梯维保公司虽然业务量7%引发的电梯困人事件占总数的 24.5%,此类维保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尤其需要加大。

(四)管理监督水平相对滞后。伴随着电梯数量不断增多分布地区日益广泛,现有力量面对15天进行一次的固定维护保养海量数据,“日管控、周排查、月”工作机制落实起来压力较大,难以做到常态化全覆盖监管受资金限制,许多省份尚未建成电梯信息化、智慧化监管平台,管理监督能力日渐不足。

对策建议

(一)压实电梯安全管理各方责任。将电梯安全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各主管部门长效协调机制,督促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鼓励、指导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梯,发挥好各级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风险排查和日常监管力度。指导、推动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完善老旧电梯和高负荷电梯安全评估细则,分类分级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针对性进行维修、改造、更新处置,对不同使用频率的电梯推行分类维护保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日管控、月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自查排查和应急救援演练。

(三)持续提升维保专业能力和水平。提高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电梯安全需求适配度,加强电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强化技术、管理、维保人员职业培训。以规模较小的维保公司为重点,综合运用证后检查、专项整治等手段,加强监管检查,严厉打击虚假维保、“走过场”维保、持证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电梯维保质量。

(四)强化电梯安全管理的支持保障。建议国家将电梯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纳入市场监管“十五五”规划,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保科技水平提升,探索并推广电梯“物联网+维保”“保险+服务”“全包维保”等安全管理新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实现电梯远程化、智慧化、精准化的全时、全域、全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