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5月,山东省医保局牵头对黄芪、党参等45个中药饮片品种开展联盟采购,联盟范围扩大到31个省3.2万家医药机构。从长远看,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对于推动中药饮片市场的规范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仍存在着不少困难。
(一)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亟待健全。一方面,国家质量标准覆盖范围小。根据第四次全国中药材资源普查结果,我国共有中药资源18817种。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仅收录不到700种药材和中药饮片标准。另一方面,各地质量标准不统一。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各省制定了本地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同一味药材在不同省份要执行不同的炮制方法和检验标准。部分省甚至明确规定依据外省炮制规范生产的中药饮片不得在本省流通。同时,受产地、气候、生长周期和炮制工艺的影响,更增加了质量评价难度。
(二)中药材产业集中度较低。中药材种植方面,中药材专业化种植基地比例不足20%,“一家一户”的分散种植从选种、育种到种植、采收随意性较强,一些种植户违规使用化肥、农药,甚至通过掺伪、染色、增重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润,严重损害了中药材质量和声誉。生产加工方面,截至2023年底,全国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达2334家,每个企业都生产上千个品规,单品批次产量小,很难做到全部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和检验。由于产业集中度低,中药饮片追溯体系难以实施。
(三)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成本高。中药饮片体积大、重量轻、单价低,仓储、物流费用高。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容易受到环境、温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损耗增加,某些贵重药材或生长周期长的药材在运输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霉变等质量问题,进一步增加了配送成本。因此,不少企业供应配送仅限于本省或周边省。
(四)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存在的问题。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对中药饮片产地和质量等要求存在差异。三级医疗机构往往对产地和性状要求较高。而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则更倾向选择价格较低的产品,更容易出现质量不稳定问题。化药集采产生的原研药在公立医院难买到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更要在中药饮片临床应用规则中提前考虑。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加快国中药饮片家标准的覆盖范围,细化种植区域、气候环境、炮制方法和各项检测指标,持续扩大覆盖品种范围,全面提升中药饮片的质量水平。
(二)加强种植和生产加工管理。制定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自建或养殖户合作共建中药材GAP基地,推进中药饮片生产集约化、精品化、规模化。健全生产和质量追溯体系,真正做到“六统一”、可追溯。
(三)完善集中带量采购规则。优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中药饮片生产、配送成本,适当降低医疗机构需求和报价指标分值,提高对种植基地、追溯体系、道地药材、GAP基地等体现中药饮片质量水平的指标分值,倒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
(四)加强对集采结果执行的监测管理。将中选产品列入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对染色、增重、掺伪和不规范种植等质量问题进行抽检和管控。对集采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允许医疗机构及时调整中选企业,确保临床疗效和安全性。
(五)完善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规则。由于中药饮片种类多、质量差异大,对医疗机构的需求报量和中标产品的使用比例不能像化药集采一样管理严格,对医生开具中标产品以外的中药饮片不宜设置过多限制条款。应允许医院自行采购一些高质量的中药饮片以保证临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