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缘政治冲突推动并加速国际贸易与能源格局重塑。面临复杂的国际形势,控制碳排放不仅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体现,也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强大助力,更是绿色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提出“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了“三步走时间表”(到2025年,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出台实施;“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
尽管“碳排放双控”是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宏观管理制度的方向调整,但在推动落实的过程中也面临系统性挑战。比如:碳排放核算体系基础能力不足,排放因子数据库和排放统计核算信息化建设薄弱;中央和地方的责任划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目标的合理设定,以及根据地区差异科学统筹分解目标指标等需要深入研究;“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如何平稳过渡,以及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衔接问题仍待解决。
为强化政策引导效果,推动传统能源清洁化改造与新能源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速,加快形成完整的绿色低碳供应链,夯实参与全球零碳经济竞争的工作基础,建议加快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一是发布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碳排放统计核算为有序做好“双碳”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数据支撑。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公布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加快制定并发布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落实碳排放快报制度,提高数据时效性。二是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尽早将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造纸等高碳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主体减排责任,在实现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同时降低行业减碳成本。同时,夯实碳排放管理基础,完善市场监管手段,提升各类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的能力水平。三是推动碳足迹标准国际互认。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交流,参与国际产品碳足迹相关标准规则的制修订;加快实现我国核算标准及因子数据库的国际互认,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