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面临的压力日益增大,精神心理问题的发生率显著上升。然而,从数量上看,精神科执业医师数量存在较大缺口。根据国家卫健委统计,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精神科医师数量达6.4万人,仅占全国医师数量(428.7万人)的1.49% 。而在更早时期,如2015 年,中国约有2.7万名精神科医师,平均每10万人口2名精神科医师,远低于俄罗斯和美国每10万人口11名和12名精神科医师的比例。虽数量有所增长,但与日益增长的精神疾病诊疗需求相比,仍显不足。
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2025—2027年为“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于今年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函〔2025〕25号),文件中明确:每个地市至少有一家医院提供心理门诊、睡眠门诊服务;推进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的应用;全国举办超过5000场次国家和省市级专家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于精神卫生事业的高度重视,更是为当前一段时间的精神卫生工作指明了方向。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卫生统计数据,我国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数量从2010年的1650家增加到2020年的5936家,精神科开放床位数从22万张增加到79.8万张,执业医师从2万名增加到5万名,机构和人员大幅增长。但是,东部地区拥有全国50%的精神卫生资源,中西部地区仍有部分地市、区县没有精神卫生病床和门诊。
精神科涉及心理学、生物学和社会学,跨学科知识需求大。面对当前精神科医师数量不足这一问题,需要运用全科医师的服务能力来综合解决精神卫生问题,三级综合医院作为区域医疗的核心力量,在精神疾病诊疗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对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推进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精神科医师资质培训是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公民心理健康,更好地推动发展精神卫生事业的重要举措。
建议:
一是增加三级医院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数量,推进精神科医师队伍建设。以吉林省为例,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印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 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895号)要求,吉林省卫健委自2016年起开展了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据统计,2016至2024年,吉林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共计490人,其中为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培训57人,有效提升了精神专科服务能力。
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专项政策,鼓励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其他科室医师转科至精神科培训。对于主动参与精神科转岗培训的医师给予政策支持与激励。在培训期间给予额外的补贴或绩效奖励,在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精神科转岗培训经历的医师,将其作为晋升的重要加分项。
二是支持三级医院非精神科医师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三级医院内科、儿科等专科医师参加精神科执业医师转岗培训。例如,对于内科背景的医师,加强精神障碍共病躯体疾病的诊疗培训;对于儿科背景的医师,着重培训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问题的识别与治疗等。
鼓励三级医院培训合格的非精神科医师兼职精神科医师,允许其在不放弃原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既有利于我国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又有利于打造兼具精神卫生和其他专科诊疗能力的复合型医师队伍,对开展精神类疾病的多学科诊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推进三级医院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紧密的联动协作模式,实现分级诊疗、规范转诊的格局。坚持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推进各级医疗机构深层次协作和全方位融合。由于精神类疾病对于专科诊疗需求突出,可通过三级医院的诊疗平台,对心理健康障碍等患者进行初筛,为该类患者提供优质的精神心理保障服务。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托各省市专科医院的服务能力,优先转往精神专科医院继续诊疗,使患者既能在三级医院享受到便捷的首诊、筛查服务,又能在需要时及时转诊至专科医疗机构接受更专业、更深入的诊断与治疗,全方位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构建起推动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精神类专科疾病分级诊疗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