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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海峡经济区在海峡两岸先行先试
来源:两会文件 时间:2009-3-26 10:49:55  

福建省农业厅厅长
陈绍军
2009年3月9日
 

       一、建设海峡经济区的意义
  一是利于促进两岸经贸合作与交流。构建涵盖台湾、福建、浙江南部、广东东部和江西中东部地区的“海峡经济区”,其以台湾海峡为纽带,以两岸经济一体化为共同远景,可为台湾经济提供强劲的动力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可推动祖国大陆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济发展圈,可科学合理地推动“海峡经济区”的产业分工合作,可以进一步拓展经济腹地和市场空间,可使“海峡经济区”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北部湾地区之后的又一新的经济增长极,可成为两岸加深沟通往来的交融地以及两种社会制度、两种经济体系的衔接地,可共同构建起市场高度开放、制度建设完善、产业结构互补、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完备的区域经济共同体。
  二是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事业大局。海峡两岸紧密的经贸合作,将可进一步增强立足祖国统一大业、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的强烈责任意识,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联动发展和共同繁荣。海峡经济区的构建具有两岸经济的示范融合功能、经济整合功能、文化凝聚功能、局部对话功能,同时对台湾同胞具有近距离的直观影响和效应。
  三是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集中体现。海峡经济区是由海峡东西两岸构成,东岸的台湾与西岸的福建为主构筑以沿海中心城市及其城市经济圈为依托,山区次中心城市为支点,以各种生产要素流动为动脉的海峡经济区,将推动海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将为加快两岸统一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目前海峡两岸已分别加入WTO,特别是台湾新领导人推行积极的两岸经贸发展政策,使两岸经贸关系出现良性互动。这是不可多得的机遇。“海峡经济区”作为国家级经济区列入国民经济发展重大规划之中,通过两岸协商,科学合理地推动“海峡经济区”的产业分工合作,并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将是促使祖国和平统一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促成台湾海峡经济发展和繁荣的重要时期。
  二、海峡经济区建设在局部先行先试之理由
  1.探索需要实践,实践要先行试点。两岸深层次经济合作,需要一个实践、探索的过程,而实践与探索需要先在小范围地区进行先行先试的试点。2.合作会有风险,风险在点内规避。两岸深层次经济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如果失败其影响面将很大,而在“点内”先行先试,可避免试验失败造成的大影响;3.合作需要试点,试点有“五缘”优势。在海峡西岸和东岸客观存在着一个根植于深厚的血缘、文缘、法缘、地缘、商缘基础上的多层次宽领域广泛合作的西岸经济区域。80%的台湾民众其祖籍源于福建,90%的民众讲闽南话和客家话;4.试点定在福建,福建具先试基础。在福建搞两岸制度性经济合作试点,有充足的条件和较为完备的基础。①投资多(截止2008年6月全省累计实际吸收台资136亿美元);②贸易多(截止2008年6月全省累计贸易总额566亿美元);③项目多(截止2008年6月,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9553项);④来人多(每年台湾来闽70万人次,10万人常住福建,购近万套住房,子女融入当地社会);⑤强设施(福建高速公路1364公里,台湾为987公里);⑥七率先(政策率先突破,两岸率先直航,农业率先合作,劳务率先合作,旅游率先开放,率先招台学生,率先护台商权益);⑦平台多(目前,在福建已经建有: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台湾农(水)产品集散中心、小额贸易商品市场、台湾农民创业园、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等平台),即对台经济合作的载体平台多样。
  国内外实践表明,区域经济整合的最佳条件是:
  ①地理与民族文化渊源;②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的互补性;③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然转移;④开放的政策环境或相同的政策、法律体系;⑤类似或相同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海西”地区以上条件基本具备。因此,如果中央进一步赋予更优惠、灵活的政策和机制,在台湾海峡地区开展两岸经济合作政策的先行先试,以福建为试点,是一个较佳的选择路径。可以从此局部开始,由点到面,推动全局。
  三、在海峡西岸(福建为主)先行先试的建议
  推动“海峡经济区”的总体思路是:该区域的发展步骤应是循序渐进的,从松散的经济协作逐步转型为紧密的、制度性的经济合作。通过双方相互投资,促进商品流动,相互之间取消关税和进口数量限制;通过赋予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对台交流与合作政策,探索两岸制度性经济合作,深化两岸社会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社会融合和台湾民众对祖国大陆更广泛的认同,把“海西”构建成两岸紧密型经贸合作区域、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和两岸人文社会交融的和谐基地。
  (一)构建两岸紧密型经贸合作区域。充分发挥厦门保税港区功能,并整合已有的加工区和区港联动功能,形成政策叠加优势,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争取参照CEPA(或CECA)模式和实施自由港的某些政策,通过两岸关税减让和消除非关税壁垒限制等措施,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逐步实现商品、人员、资金、服务、信息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放宽台湾产业准入限制,加强服务贸易合作,加快产业对接,促进两岸区域性产业分工合作,构建海峡商贸物流中心和东南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可考虑在平潭岛、东山岛与台湾金马澎列岛建立离岛自由贸易区,促进两岸经济发展。
  (二)构建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依托港口群优势,加快港口建设,构建面向东南亚、太平洋的门户港。做大金马澎海上直接往来,推动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开展两岸区港合作联动。推动台湾海峡大通道建设,建立两岸邮电直通端口和交换中心。加快对台高速铁路(京台、昆台高速铁路福建段)建设,加快区域协作通道(厦龙、向莆铁路和宁德至武汉货运高速铁路等)以及连接港口的高速公路建设,拓展港口腹地,为中西部地区提供对台对外开放便捷的通道。
  (三)构建两岸社会人文交融的和谐基地。实行更加宽松的文化交流政策,拓展充实两岸交流平台,加快对台文化交流基地建设。推动“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客家文化交流中心”、“两岸创意产业园区”、台胞往来绿色通道、对口联谊和文化入岛等系列工程建设,强化两岸命运共同体,构建两岸共同家园,累积互信,扩大认同,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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